情本痴来还痴去,世上再无“霍小玉”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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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4-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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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益(约公元750年—约公元830年),字君虞,陇西狄道(今甘肃临洮)人,后迁河南郑州,唐代诗人。出身陇西李氏姑臧房,大历四年(769年)进士,初任郑县尉,久不得升迁,建中四年(783年)登书判拔萃科。因仕途失意,后弃官在燕赵一带漫游。

霍小玉天真地以为,这李益便是她命中注定的另一半。于是,她写了一首小诗,差人送到李益手中,以诗传情。李益早就听闻霍小玉的艳名,于是,便抽出时间来拜访。才子佳人一见如故,相见恨晚。李益沉浸在霍小玉的温柔乡中,贪婪地享用着少女的青春。

霍小玉则感受着她这一生中最惬意的时光,与有情郎如胶似漆,红袖添香。在美人的绕指柔里,李益一度忘记了自己的理想抱负。他每天与霍小玉吟诗唱和,交流艺术。不知不觉间两年的时间竟在甜蜜中悄然消逝。朝廷的委任状交到李益手中,调他到地方担任长官。

李益不得不与情人分别,两人十指相扣依依不舍。李益走的那天,霍小玉不顾世俗眼光,将其送出了长安城。霍小玉哭着对李益说,让他早日成家,传宗接代,不要想念自己这个风尘女子。

其实,霍小玉的每句话都是违心的,她不过是在向李益撒娇罢了。她恨不得此生能够独占李益,又怎会让别的女人分享他呢?

李益一语不发,只是在宣纸上写下十六字的誓言,交到霍小玉手中。

阳春三月,迎娶佳人。郑县团聚,永不分离。

从这以后,这份婚约一样的誓言便被霍小玉揣在怀里贴身放好,每天无数次地拿出来细品赏读。可霍小玉连宣纸上的毛边都记得一清二楚了,可李益还是音讯全无。

话说,李益回到家中,亦向父母谈及京城的痴情女子。可李益的父母皆是保守之人,他们怎会允许儿子迎娶一位妓女呢?早在李益考取功名之时,李父李母就已为他张罗了婚事。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,这是孝子无法违背的。在父母的影响下,李益的思想逐渐发生了改变。

是啊,或许霍小玉这样的名妓都是无情之人,在自己离开后便开门接客,一点朱唇万人尝了。这样的女子,怎比得上出身高门的贤淑小姐呢?李益的想法发生了转变后,他与霍小玉之间的爱情就注定以悲剧收尾。霍小玉思念成疾,形容消瘦;李益却春风得意,在洞房中陪伴娇妻。

倘若一开始,李益便不曾给霍小玉希望,霍小玉或不会如此痴情。但是,李益在给了霍小玉不该有的希望后,又选择了逃避,始终没有得到答复的霍小玉执着地等待着答案。

霍小玉闭门谢客,整个长安城的风流人士都知道她在等着李益。然而,李益就像消失了一样,寄到郑县的书信恰似石沉大海,没有半点回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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