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官僚制度的变化(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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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2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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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宋时期,一道自汴京发出的任职书,在朝野上下引发轰动。

这份任职书的内容是:

原就职于吏部的员外郎文及甫,升为龙图阁直学士,调任陕州担任同知。

想必各位对宋代的官职比较陌生,放到现在来看这就是一个编办文书被调到地方担任市长。在中国古代,这种调令在每个朝代都有,为什么会引发轰动呢?

原来,被任命的官员文及甫当年才二十八岁,他的年龄引发广泛质疑。按说在当时二十八岁当官的青年干部不在少数,但能以这样年轻的资历担任市长,世所罕见。好事者质疑的同时,不免要对当事人的家庭背景进行一番调查。一经打听,每个人都心领神会,露出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,原来文及甫是当朝太师文彦博家的六公子。

答案揭晓,就像是在舆论中投入一颗重磅炸弹。门下省言官苏辙等人在早朝时立即对负责调动的中书侍郎进行弹劾,称他任用文及甫的原因是想要勾结文太师。

从官员的年龄,来观察古代官僚制度的变化,倒是一种较为新颖的角度。

结合史料来看,东周乃至秦汉时期,官场上并不存在年龄问题,能者居之。像著名的小神童甘罗,在其他小孩还在和泥的时候,就已成为国际交流大使,官拜上卿。《汉书》中收录了不少高官传记,其中有数位高官也是在甘罗这个年纪跻身仕途。

由此看来,在当时成为“公务员”并无年龄限制。那么,为什么后来的官场出现了年龄问题呢?

归根结底还是始于察举制的腐败。

什么是“察举制”?

就是一种由地方向中央举荐人才的选拔制度。

通常来说,地方官会将品德良好的“孝廉”和颇有才名的“秀才”推荐到中央。不同于后来的科举入仕,这种“察举制”存在较大的弊端,手握察举大权的官员相互之间玩起了“暗箱操作”:我在治地举荐你的门生,你在治地举荐我的门生,等到被举荐者成了手握察举大权的地方官后,再举荐当初举荐过他的地方官的门生,循环往复。

这就造成了一种结果,被举荐的都是地方官的“自己人”,且都是年轻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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