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国时期的上海:摊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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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3-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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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外,就是经营固定摊位,还是做流动摊贩,这也是个大问题。固定摊位需要缴纳租金,捐税的压力不小。流动摊贩虽然没必要缴纳税金,但却要面临警察的驱赶。在旧上海,警察兼具城管的职能,只要警察一出现,满大街的小贩往往会作鸟兽散。当时的法治不健全,所以警察打骂、勒索小贩的情况屡见不鲜。除此之外,因为争夺“风水宝地”,小商贩之间爆发争斗的情况也属家常便饭。

固定摊贩嫌弃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抢了自己的生意影响了交通,所以,双方经常进行械斗。

不论在何时,最多的摊贩还是蔬菜贩、瓜果贩和小吃贩。毕竟,这些食物是生活必需品。但凡交通便利、商业繁华的地区,小吃摊的数量往往是最多的。小吃摊销售的小吃品类比较多,尤以面食、早点、小菜、茶点比较多,除此之外亦不乏小贩经营颇具特色的小吃。民国时期的《国画日报》上登载了上海馄饨摊的“盛况”:“大梆馄饨人人敲,码头担子肩上挑,一文一只价不贵,肉馅新鲜滋味高。”

那么,旧上海的摊贩的收入怎么样呢?

根据《文汇报》的记载,1946年的摊贩日收入在千元到六千元不等,这笔钱基本能供一家老小的吃穿用度。不过千万别觉得当时“日入千元”算是高薪,可别忘了该时期的通货膨胀率相当可怕,连买根油条都得准备一叠钞票。

因此,想要衡量小贩的收入,还得用购买力来折算。

按照1949年的统计数据来看,当时的菜贩每个月的收入折算成大米合195斤,修车铺则是500斤,百货摊则是120斤。当然,这只是销量惨淡者的“最低收入”,不论怎样的经营,都不乏行家里手。

那些经营得当的小贩,非但能赚取一家人的所用之资,还能积累下一笔存款。例如当时堪称“铁饭碗”的电车公司,其员工每个月的收入在五百斤大米到一千五百斤大米左右,一个百货摊若经营的好,其收入能达到这份“死工资”的两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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