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朝为什么清官的数量寥寥无几(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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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02-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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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了肃贪,老朱可谓费尽心机。然而,终明一朝,贪腐问题得到解决或改善了吗?

并没有。

哪怕是朱元璋的洪武朝,贪腐问题仍屡禁不止。就像朱元璋自己发出的那句感慨一样,早上杀掉了一批贪官,到了晚上又蹦出来好几批贪官。一个贪官倒下去,十个贪官站起来,就像割韭菜一样一茬又一茬,割之不尽。

那么,为什么朱元璋的政令起到了反效果呢?

朱元璋用了一辈子也没能想明白。

其实道理很简单,反贪的关键不在于杀鸡儆猴,而在于清正廉明的政治环境。朱元璋的法律严苛,哲学也非常有道理,但这些毕竟脱离了现实。在明朝时期,朝廷实行的是相对保守的官僚制度,在这种制度下每个大臣的“年薪”非常低。

此外,官员想要在仕途上一帆风顺,仍要仰仗人身依附,交际应酬是必不可少的。更何况,朱元璋将集权统治发扬到极致,官员们有了无限的“贪机”。一切的一切,都为贪官提供了生长的温床。

按照朱元璋给出的薪资待遇,一个地方县官每年能领到九十石大米。放到现在来看,该官的年薪约为三万块。在朱元璋看来,一年三万块的年薪已算是高薪了。殊不知,朱元璋是拿自己曾经当和尚时的工资水平进行衡量的,显然脱离了实际。

试想,一个县级官员在地方做事,总不能凡事一个人解决,还得找人出谋划策。不论是招聘师爷还是账房先生,都需要一笔不小的支出,这笔钱朝廷又不会报销,只能靠自己报销。实际上,这些开销倒算不得什么,最重要的是与上下级之间的“迎来送往”。

虽然朱元璋才是老大,但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,直属上司决定了官员的升迁之路。每逢年节,总得拿出一笔钱“意思意思”。此外,县官手下的小吏辛苦了一年,就算不给他们发些辛苦钱,也要摆上两桌犒劳一番。

这样算下来,一年三万块的薪资,不就相当于让县官去做无米之炊吗?

因此,即便朱元璋杀掉了一批又一批贪官,贪官还是屡禁不止。抛开贪官个人的道德品质不谈,单看明朝时期的政治环境,每年只能领到微薄薪水的官员只能铤而走险,否则别说在官场上立足了,连吃饱饭都是个大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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