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什么曹操一定要杀了汉献帝的皇后伏寿?(一)
伏寿,汉献帝皇后,琅琊郡东武县(今山东诸城)人,西汉大司徒伏湛八世孙,父亲是学者伏完,嫡母为阳安长公主刘华。墓位于许昌市南15公里的冢刘村东北隅,墓高10米,占地1730平方米,冢前有两小墓,为二皇子墓。
建安十九年,伏皇后被安上“阴怀妒害,苞藏祸心”的罪名,在冷宫中被囚禁至死。并且,她所生的两位皇子亦以毒酒毒杀,伏氏宗族有百多人亦被处死,伏寿母亲盈(可能即樊普姐)等十九人都被流放到涿郡。
当时主政的并不是皇帝,而是权倾朝野的曹操,所以《后汉书》字里行间都在向人们暗示一个信息,那就是:曹操害死了汉献帝的元配夫人。
那么,伏皇后的罪行究竟是确有其事,还是有心人栽赃的冤情呢?
史料中记载的内容比较充足,但偏偏一些细节自相矛盾。《后汉书》有云:“董承父女因衣带诏被诛,“后自是怀惧,乃与父完书,言曹操残逼之状,令密图之。完不敢发,至十九年,事乃露泄。”《三国志》亦支持了这种说法。由此可见,罪证就是一封书信,这封信是不是伏皇后写的呢?
事件发生的背景是建安年间,曹操的势力如日中天。如果的确存在这封书信,那么,它是怎么送出去的呢?曹操是个多疑的人,所以不论内宫还是外廷都安插了数之不尽的耳目。曹操根本无需劳心,只要宫里有一点点风吹草动,消息便会立即送上家门。所以,如果当时曹操没有获取关于这封信的第一手信息,自不可能在“至十九年”时查清这件事。
伏完是个学术型官员,这一类的官员都很聪明,懂得如何在风口浪尖上明哲保身。例如,建安元年作为皇帝老丈人的他被封为辅国将军,原本是可以手握兵权的。不过,伏完却碍于“政在曹操”,主动放弃了令人眼红的权势。因为这个缘故,这个活在动荡时期的老人才能寿终正寝。
如果女儿真的给他写了这样一封要命的信,且不说他会不会照着女儿说的办,将原信销毁是毋庸置疑的。就算他不考虑自己这把老骨头,也不会给女儿的安危留下隐患。因此,这件事的真相很可能是这封信并不存在,伏皇后是被栽赃的。
曹操后来操之过急地替汉献帝选新皇后,或许可视作马脚:“十一月丁卯,曹操杀皇后伏氏,灭其族及二皇子。二十年春正月甲子,立贵人曹氏为皇后。”伏皇后刚去世三十六天,曹操便给小皇帝找了个新老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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