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朝的刑罚:“极刑”

责任编辑:zongxin

来源:本站原创

2025-03-25

ff3d8f8f89808b22cfd5aacda0a8b874.jpg

从宏观上来看,宋朝的刑罚分为三大类,分别是:极刑、徒刑和流刑。今天笔者便为大家重点讲讲何为“极刑”,捎带着聊一些“徒刑”和“流刑”。

所谓极刑,就是死刑的意思,大体可细分为“绞”、“杀”、“剐”三个小门类。“绞”就是吊死,通常这种刑罚适用于妇女或一些死刑中相对较轻的情况,给罪犯留下一个全尸,这算是宋朝刑罚中“人性化”一面的体现。“杀”就是杀头,这种刑罚在古代相当常见,所以笔者就不过多赘述了。接下来,着重讲一讲“剐”这一极刑。

《水浒传》里关于武松的情节中,最令人觉得爽快的是哪一段?杀嫂祭兄?斗杀西门庆?血溅狮子楼?在我看来,最过瘾的莫过于王婆伏法。

可以说,武大郎乃至武松的人生悲剧都是由这个“老猪狗”引发的。拉皮条、谋财害命的王婆,理应受到千刀万剐的审判。

“大牢里取出王婆,当厅听命。读了朝廷明降,写了犯由牌,画了伏状,便把这婆子推上木驴,四道长钉,三条绑索,东平府尹判了一个‘剐’字,拥出长街。两声破鼓响,一棒碎锣鸣,犯由前引,混棍后催,两把尖刀举,一朵纸花摇,带去东平府市心里,吃了一剐。”

这里出现的关于处决王婆的描写,未必会发生在宋朝,极有可能是明朝刑罚的实录。朱元璋是个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皇帝,洪武帝对两类人群的处罚特别残忍:

一是贪官;

二是淫妇。

只要官员贪污的数额超过五十两,那么便要受到“剥皮揎草”的处罚。在当时,全国各地的基层都设有“剥皮亭”或“皮场庙”,将犯罪的贪官剥皮后,还要将其皮做成稻草人,挂在庙里示众,名曰“揎草”。明初的法律对待淫妇更是凶狠,若因奸情谋害亲夫,非但要被千刀万剐,还能“享受”到骑木驴的“殊荣”。

虽然王婆死时吃了“一剐”,但这“一剐”挨的绝非一刀那么简单。


相关视频

↑上拉加载更多

热门推荐

最新视频

京ICP备2021010267号-2   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:京字第19249号   北京次元跳动科技有限公司

违法和不良信息(含侵权信息) 举报电话:18519598602  举报邮箱:2188284574@qq.com

Copyright © 2018-2023 快百科(kuaibaike.com)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