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无所畏惧》方丽虹为利而变:三次关键决策
方丽虹在剧中的三次关键决策,充分展现了她精明世故的一面,每一次改变主意,背后都有着清晰的利益考量 。
第一次是接下罗英子的案子。罗英子刚到律所,就因丈夫债务问题陷入困境,面临被开除的危机。她找到方丽虹,提出支付 200 万律师费请方丽虹做自己的代理律师。一开始方丽虹还打算开合伙人会议商量,毕竟罗英子的情况可能给律所带来麻烦。可听到 200 万律师费后,方丽虹瞬间改变主意,果断接下这单生意。她心里门儿清,这 200 万轻松又好赚,稳赚不赔 ,在利益面前,她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对自己最有利的一方 。
第二次是处理韩之通截胡罗英子和邱华客户的事件。韩之通想截胡她们的客户魏总没成功,就转而联系魏总的妻子,以低价接下单子。方丽虹一开始是站在罗英子和邱华这边的,毕竟 300 万代理费的案子被 30 万的截胡,明显损害了律所利益。可韩之通在她面前哭诉,还拿关注弱势群体当借口,方丽虹听了后,就说要开合伙人会议。韩之通早有准备,拿出其他合伙人的签字,要求撤销方丽虹的两票同意权。这下方丽虹没了办法,只能妥协,告诉罗英子和邱华,是韩之通先签单先报备的。在这场博弈中,方丽虹为了保住自己在律所的话语权和整体利益,牺牲了罗英子和邱华 ,她很清楚,一旦失去两票决定权,自己在律所的地位就会受到威胁,所以在权衡利弊后,选择了维护自己的权力和律所表面的和谐 。
还有一次是在面对一些复杂案件的决策时,当案件涉及到多方利益,尤其是可能影响到律所与大客户合作关系时,方丽虹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维护大客户的利益。比如有个商业纠纷案件,客户是律所的重要合作伙伴,案件的走向可能影响到未来的合作。方丽虹在分析利弊后,决定采用一种更有利于大客户的策略,尽管这种策略可能对案件的公正性有一定影响,但在她看来,维护与大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,能为律所带来更多的利益和资源,所以她果断做出了这样的决策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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